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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9月1日起,《郑州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办法》开始实施。《办法》规定,对新生儿入户郑州市的一孩、二孩、三孩及以上家庭分别一次性发放2000元、5000元、15000元的育儿补贴。
《办法》明确,婴儿1周岁以前,每天给予女职工不少于2个小时的哺乳时间。每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在幼儿3周岁以前,每年(周年)分别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自然日)的育儿假,育儿假期间各类工资、奖金照常计算、发放。参保女职工生育二孩及以上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持范围。完善学龄前参保儿童医保政策,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与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升儿童医疗保障水平。
《办法》明确,重点建好公立妇幼保健院、公立儿童医院,全面改善住院分娩条件,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提升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新生儿“两病”(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听力疾病、35种遗传代谢病和耳聋基因筛查。
《办法》明确,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每千人口6个托位”的标准,规划建设半径300米的普惠托育圈(含普惠幼儿园托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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