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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正值首个“全国生态日”,临江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土地污染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庭审。作为吉林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之一,为加强环境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协同联动,共筑生态防护网,临江市人民法院邀请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旁听此次庭审。
为帮助参与庭审旁听的代表、委员更好地了解案情始末,承办法官在庭前召开了庭前会议,将旁听庭审的效果及意义落到实处。本案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转租他人种植蓝莓,但承租人未规范使用农用薄膜,导致大量农用薄膜对土地造成污染。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与其沟通未果,遂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相关部门结合调查情况及蓝莓种植使用农用薄膜的具体规定,责令该承租人对污染土地的农用薄膜进行清理。经复查,目前承租人已完成地表清理工作,由于在生长周期内清理蓝莓根系处农用薄膜可能会导致蓝莓树死亡,且该承租人已认识到污染土地的严重危害,并承诺租赁期满后将对剩余农用薄膜进行彻底清理,故根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可以视案件情况不对承租人作出行政处罚。
正式开庭后,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庭审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旁听庭审活动对规范行政机关执法及引导行政机关了解司法程序、规范出庭应诉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临江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对相关环境资源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全面审查,平衡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努力营造更加绿色的营商环境,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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