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5日是我国第一个全国生态日,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进一步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国生态日当天,西秀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西秀区人民法院环保法庭、紫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紫云自治县板当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在紫云自治县板当镇座马河鱼良寨河段开展2023年第二次以“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增殖放流共护水域生态”为主题的增殖放流活动。
本次珠江流域增殖放流活动共放生2万尾鱼苗,购买鱼苗的费用来自于西秀区检察院提起的4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缴纳的环境损害修复款8千元。
活动开始,西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向参与活动的党员干部进行了集中宣讲,并希望党员干部切实从自身做起,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用实际行动做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的践行者、先行者,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相关资料图)
西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党支部干警和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对本次放流鱼苗数量、鱼苗规格、放流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被告人王某、到场工作人员纷纷拿起水盆,舀起鱼苗,慢慢地将小小的鱼苗放入座马河中,一条条鱼儿顺着水流,欢快游入水中,它们将为座马河增添生机和活力,也将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活动中,增殖放流现场吸引了众多围观群众,为提升周边群众对座马河禁捕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区检察院、区法院干警向群众介绍了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的背景及意义,并邀请围观群众参与鱼苗投放。本次增殖放流活动不仅有助于保护渔业资源种群和数量,改善和修复生态环境,还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宣传教育作用,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
近年来,西秀区检察院依托“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生态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防范与打击并重,综合运用多种法律监督方式,加大案件办理力度,保护生态环境,为守护西秀区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西秀区检察院不断丰富水生态恢复性司法实践,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构建良好的山河湖生态治理格局,彰显生态检察担当和作为。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0余件,举办渔业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各类鱼苗30万余尾,建立补植复绿基地6个,补植复绿面积1630余亩。
下一步,西秀区检察院将始终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继续践行绿色生态环境保护理念,依法能动履职,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深化协调联动,与法院、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共同聚焦林业资源、渔业资源,共同开展普法宣传、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形成合力,将生态修复工作落到实处,共同守护安顺的美丽生态。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胡玉山
编辑 胡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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